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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锅炉采购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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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锅炉采购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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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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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锅炉采购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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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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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14000吨薯类产品加工新建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丽星亿源食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30%、自筹资金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通许县境内 2.2标段划分: 2.2.1第二标段: 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06号 投资额: 约73万元 2.3招标范围: 4吨锅炉设备一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制造商须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及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许县行政路中段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河南省丽星亿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837882504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女士 联系电话: 1340378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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